《广西人口和计生条例》规定,符合下列哪些条件,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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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西人口和计生条例》规定,符合下列哪些条件,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?
A.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(含依法收养,下同)两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过的
B.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,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
C.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,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再婚后未生育过的
D.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,已生育两个子女的
答案
解析